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写字楼出租合同中法规有哪些需要注意

2022-08-17

  在写字楼出租过程中,双方为确保利益和义务需要签订一份租赁合同,写字楼出租合同的具体内容双方都应该认真阅读,避免以后发生纠纷,今天我们要说的是合同无效的情况以及一些法规中需要注意的内容。


  写字楼出租合同中常规规定


  (1)写字楼出租合同中一般会规定,在未经业主方同意的情况下,租赁方不能私自将房源使用性质改变或者改变房屋结构。


  (2)在写字楼出租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内租赁方必须按要求将租金付清。


  (3)续租租赁期满,租售方如有意续租,则租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权,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二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。


  写字楼出租合同变更和解除  租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租售方有权解除合同


  (1)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,超过规定天数以上的,


  (2)在租赁期内,未经租售方书面认可或同意,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或用途,经租售方书面通知,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,


  (3)在租赁期内,未经租售方书面认可或同意,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房屋的,


  (4)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,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,


  (5)在租赁期间,租赁方承租的门面被征收、征用或被拆迁的。


  写字楼出租合同无效情况分析


  (1)一方以欺诈、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,损害国家利益;


  (2)恶意串通,损害国家、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;


  (3)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;


  (4)损害社会公共利益;


  (5)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


  写字楼出租合同生效形式分析


  (1)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,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;


  (2)写字楼租赁过程中依法签订的合同,自签订日期起就生效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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